资源馆多媒体区规则

  • 1.共18台平板电脑供师生阅读电子报和电子书。7台电视用作教职员与学生欣赏馆内光碟、电影而设;
  • 2.使用电视设备,须提早一天亲自到柜台登记。而平板电脑需于当天申请,采先登记先得方式;
  • 3.使用电视者必须自备耳机;
  • 4.开放时间如下:
    星期一至五:3:20pm–6:00pm
    考试、假期期间不开放
  • 5.使用平板电脑及电视时段以2小时为限;
  • 6.需按照自己所填的号码入座,不得占用他人位置。开机后请勿离开座位,离位超过15分钟,其座位将让给其他同学;
  • 7.一台平板电脑只供一人使用,严禁群聚在同一台平板电脑或电视前。严禁高谈阔论;
  • 8.如有任何损坏,使用者必须赔偿。如发现任何损坏,请告知馆员老师,不告知者,将进行赔偿或送至训导处,或两者并施;
  • 9.本馆有权拒绝任何不当使用者使用本区设备;
  • 10.多媒体器材若是人为破坏,处理方式将与图书遗失及损坏相同(于两星期内购买同款之器材偿还或以器材原价双倍现金赔偿);
  • 11.如遇任何问题,请洽询资源馆管理老师。

  • 资源馆场地借用规则

  • 1.讲演厅供老师在上课期间作为教学用(须先向教务处报备),教学影片由老师准备,或资源馆提供。使用场地及影片,请老师提前2天亲自到资源馆柜台填写场地借用申请表;
  • 2.放学后,讲演厅作为学校各处室办活动、讲座的场地,唯需于2天前亲自到资源馆柜台填写场地借用申请表;
  • 3.借用讲演厅观看教学影片,场地的整洁卫生和学生的纪律由申请使用场地的老师负责。使用后,场地器材、桌椅等若有人为破坏,该班须负责赔偿;
  • 4.凡借用资源馆场地拍摄或摄录,需于2天前亲自到资源馆柜台填写场地借用申请表。

  • 各班级到资源馆自修守规

  • 1.欲在上课时间利用资源馆自修或阅读的班级,须预先向教务处主任申请并由老师带领;
  • 2.须遵守资源馆阅览条规;
  • 3.进出资源馆须排队;
  • 4.学生进入资源馆后,未经带领老师许可,不可擅自离馆;
  • 5.带领老师及班长须负责维持秩序,学生必须保持安静;
  • 6.自修时,学生可借、还书;
  • 7.离馆前五分钟,带领老师须督促学生将书归架,椅子归位,并协助本馆负责人检查学生所带离本馆的书本。

备注:本规则若有未尽善之处,本馆有权随时增删之。